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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提供大额担保等 ST威龙实控人及多名高管领处分

2020-07-29 13:38:41 来源:中国网财经

ST威龙(SH:603779)28日盘中披露公告称,因公司多次违规提供大额担保、未按期完成股份回购计划、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未按时归还,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珍海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行政总监王绍琨予以通报批评,对公司董秘刘玉磊、董事兼董秘姜淑华、财务总监田元典予以监管关注。

关于公司多次违规提供大额担保,公告显示,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公司分别违规为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龙口市东益酒类销售有限公司、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累计提供8笔担保,担保本金合计约2.51亿元。2019年11月,公司披露称,因相关违规担保尚未解决,自11月25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违规担保已涉及诉讼,逾期债权约2.01亿元,导致公司可能因此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损失,情节严重。

关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未按时归还,公告显示,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临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2019年11月16日,公司公告因违规担保事项,资金压力较大,无法按期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中的1.5亿元。直至2019年12月21日,公司公告称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市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最晚应于2019年11月16日将前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临时补流超期的违规行为。

关于公司未按期完成股份回购计划,公告显示,2018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拟以0.3亿元至1亿元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截至2019年11月13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66.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回购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人民币783.99万元。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占计划金额下限的26.13%,未完成原有回购计划,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回购计划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影响投资者及市场预期。

公司在异议回复中申辩称,公司多次违规担保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珍海的个人行为;公司资金链紧张、无可供回购资金,且回购时间有所不足,非有意为之;考虑到募集资金账户存在冻结的风险,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归还筹集资金。上述异议理由均被上交所否定。

公开资料显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成立,2016年5月成功上市,公司是一家从事有机酿酒葡萄生产与加工的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威龙有机葡萄酒,包括威龙有机酒堡系列,威龙有机酒田系列。

7月13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因涉借款合同纠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所持1.36亿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6.30%,占公司总股本的40.79%。王珍海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质押、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记者 郭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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